廣東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土地開發(fā)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擬對暨南大學番禺校區(qū)二期預留綜合發(fā)展用地(BB0301-E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及城市設計深化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1. 采購項目編號:GDSF-2018-ZC-02
2. 采購項目名稱:暨南大學番禺校區(qū)二期預留綜合發(fā)展用地(BB0301-E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及城市設計深化項目
3.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4. 采購預算/最高限價:人民幣93.6萬元
5. 服務期限: 50個工作日
6. 項目內容及需求:
(1) 項目內容:暨南大學番禺校區(qū)二期預留綜合發(fā)展用地(BB0301-E管理單元)控制性詳細規(guī)劃及城市設計深化。
(2) 數(shù)量:1項
(3) 簡要技術要求或招標項目的性質: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第二章《項目任務書》。
(4) 本項目為一個整體,投標人須對全部內容進行投標,不得分拆。
7. 投標人資格: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 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
② 2017年財務狀況報告復印件,其他組織或投標人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③ 至投標截止之日前3個月以內任意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④ 至投標截止之日前3個月以內任意一個月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
⑤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
⑥ 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
(2)具備其他資格:
① 具備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乙級或以上資質;
② 提供《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3)具備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4)服務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投標人;
(5)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6)已購買本項目招標文件。
備注:購買招標文件及報名須知。
(1) 投標人購買招標文件時,需攜帶以下資料參加報名:
① 營業(yè)執(zhí)照(或事業(yè)法人登記證)復印件
② 城鄉(xiāng)規(guī)劃編制乙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復印件
③ 《公平競爭承諾書》原件
④ 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的人員必須提供法人證明書、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2) 招標文件售價: 300元/套。
8. 符合資格的服務商應當在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期間(工作日北京時間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時,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到廣東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詳細地址:廣州市荔灣區(qū)花地大道中501號9樓招標代理部)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3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9. 投標截止時間: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時30分
10. 投標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荔灣區(qū)花地大道中501號9樓會議室
11. 開標評標時間:2018年12月18日上午9時30分
12. 開標評標地點:廣州市荔灣區(qū)花地大道中501號9樓會議室
13. 本公告期限:自2018年11月28日起至2018年12月17日止五個工作日
14.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采購單位:廣州市土地開發(fā)中心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豪賢路193號19樓
聯(lián)系人:吳先生
聯(lián)系電話:020-83908000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穗芳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荔灣區(qū)花地大道中501號9樓
聯(lián)系人:陳工
電話:020-81193372
傳真:020-81193372
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陳工
聯(lián)系電話:020-81193372